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煤业公司125井 “5.12”顶板事故调查报告描述了2016年5月12日18时发生在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煤业公司125井的一起顶板事故,导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2.0489万元。报告详细记录了事故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并分析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事故调查组由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辽源监察分局副局长曹轶任组长,联合多个部门组成,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技术分析,查明了事故的具体原因。报告还提出了对事故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以及防范和整改措施。西安煤业公司125井位于辽源市西安区,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126万吨/年,拥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事故发生在-200m水平09001采煤工作面,该工作面采用36kg/m U型钢棚支护,扩帮后使用木梯棚支护。事故地点的支护措施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成为调查的重点。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煤业公司125井 “5.12”顶板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煤矿行业,特别是从事井下开采作业的企业和相关安全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对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适用于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监督人员以及政府监管部门,帮助他们了解事故的原因和教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