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桦甸市黄金有限责任公司三道沟金矿 “519”冒顶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一、企业名称桦甸市黄金有限责任公司三道沟金矿二、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三、隶属关系桦甸市黄金有限责任公司四、事故时间 2015 年 5 月 19 日 9 时 20 分五、事故地点井下 160 米中段 6 线 15 号采场六、事故类别冒顶事故七、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一人死亡,死者李大红,男,汉族,1969年 8 月 5 日 出 生 , 家 住 吉 林 省 梨 树 县 蔡 家 小 站 十 组 , 身 份 证220322196908051872,运搬工,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八、事故单位概况:(一)
2、事故单位概况桦甸市黄金有限责任公司三道沟金矿, 成立于 2007 年 9 月 24 日,位于桦甸市夹皮沟镇锦山村,经营范围:金矿开采、选冶,矿产品经销。采矿许可证有效期 2008 年 12 月到 2016 年 8 月,地下开采,年生产规模 1.5 万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自 2012 年 11 月 5 日至 2015 年 11 月 4 日。现有职工 171 人,安全管理人员 24 人,其中专职安全员 6 人。年产 4 万吨金矿石,黄金 110 公斤。矿成立安全管理机构,矿长高洪元,副矿长迟风龙、许国状、李中伟,工会主席刘智贤,下设安全科、生产技术科、保卫科、财务科、劳资科、供销科。建立健全运
3、搬工的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及顶板分级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开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该矿 2013 年 4 月 17 日取得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二级证书。(二)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现场为变动现场。现场位于井下 160 米中段 6 线 15 号采场作业面,该采场高 16.7 米,采场底板至顶板高 1.8 米,宽 2.1 米,长 30 米,采场有2 条人行顺路,分别为 1 号顺路和 3 号顺路,1 号顺路与 3 号顺路中间为 2号溜矿井。1 号顺路上口向里 5 米处有 1 通风天井,向里 7.6 米处为中心现场,现场底板可见三节脱落的岩石,从外向里第一节长 1.24 米,
4、宽 1.2米,厚 0.9 米;第二节长 1.5 米,宽 0.6 米,厚 0.6 米;第三节长 1.1 米,宽 0.84 米,厚 0.78 米。李大红的背夹被第二节脱落岩石压着。脱落区的顶板处可见一个三角凹陷坑,凹陷坑节理发育,滑面上可见一层软泥,滑面长 4.2 米,底宽 1.8 米,高 1.4 米。边帮可见 1.2 米长的撬棍 1 根,未发现血迹。九、事故经过及救援情况2015 年 5 月 19 日 7 时 10 分, 桦甸市黄金有限责任公司三道沟金矿的安全员谢迎新对李大红(历建刚的岳父)班组进行派班,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后,安排李大红班组到 160 米中段 6 线 15 号采场出矿,李大红为班长
5、,负责本班的安全工作,丁仁立、历建刚和历文忠(历建刚的父亲)为运搬工。 7 时 30 分, 派完班后入井, 带班矿长李中伟准备与作业人员一起入井,由于时值入井的高峰期,受罐笼承载力的限制,李大红班组先入井,8 时许到达作业面。李大红首先进行通风,通风 10 分钟后,李大红安排历建刚、历文忠父子到 3 号顺路埋设溜矿筒,李大红用撬棍撬毛,丁仁立照明监护,从 1 号顺路一直撬到 2 号溜矿口,撬了 1 个小时,撬毛结束。李大红招呼历建刚和历文忠父子休息,4 人在 2 号溜矿口处休息了 10 多分钟。大约 9 时 20 分,李大红安排丁仁立到采场下方 2 号溜矿斗放矿,安排历建刚和历文忠父子在采场出
6、矿。 历建刚和历文忠出第三车矿时, 听见“咕咚”一声闷响,紧接着听到李大红喊“妈呀!”一声,历建刚和历文忠看见李大红被一块脱落的岩石压住,历文忠上前抱住李大红的头,历建刚用撬棍撬脱落的岩石,一边撬一边喊丁仁立,丁仁立听到喊声来到现场,帮助历建刚撬岩石,2 人撬开岩石把李大红救出。李大红的右腿骨折了,后背处有被砸痕迹,没有出血,腰不能动弹,直喊疼,当时头脑清醒,能说话。救出后,历建刚扶李大红到丁仁立的后背上,丁仁立把李大红背到 1 号顺路,并用绳子把李大红绑在自己的后背上,历建刚在下方用手托着李大红的脚,历文忠在顺路口处向下放绳子,丁仁立背着李大红,将李大红放到160 米中段,历建刚在马头门处向调度室打电话,让罐笼到 160 米中段,不一会儿,罐笼来了,将李大红用罐笼提升到 0 米。历建刚跑到派班室取的担架,用担架把李大红从 0 米马头门抬出,坐车送桦甸市人民医院。在去医院的途中死亡,死亡时间为 10 时 11 分。事故发生后, 矿长高洪元于 10 时 40 分向桦甸市安监局进行了报告。安监局接报后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市政府组成安监局、公安局、监察局、工会和夹皮沟镇政府等部门参加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