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中建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4.21”坍塌事故讲解了2016年4月21日发生在南京市雨花台区的一个严重坍塌事故。该事故在NO.宁2013GY39地块项目工程二标段工地,造成2名工人死亡和一名重伤者,直接经济损失约250万元人民币。报告深入分析了事故发生的直接与间接原因。事故的直接原因包括木工班组采用不适当的上下两层板同时支模方法以及提前对汽车坡道顶板浇筑并安排工人进行交叉作业。间接原因涉及重庆中建劳务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理部门现场监理不到位、总承包商安全管理缺失、软件谷发展公司监管不力及相关部门安全监督存在漏洞。报告还指出这是一起由多方面管理疏忽和技术操作失误共同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的处理意见。重庆市江津区中建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4.21”坍塌事故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从事地下室及复杂结构工程施工的企业;也适用于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帮助其了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此外,本文件对于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安全监管部门等政府机构同样具有参考价值,能够指导这些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建筑工地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通过对该案例的学习,可以提高整个行业对高风险作业环节的关注度,强化各方主体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