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分包转包 无资质搭设脚手架坍塌一、 事故经过 2012 年 10 月, 万通海欣仓储公司与某油建公司签订 3000m3、5000m3 球罐工程安装承发包合同, 将 6 台 3000 m3 液化气球罐、 4 台 3000m3 丙烯球罐及 4 台 5000 m3 液化气球罐的制作安装工程承包给胜利油建公司。其中 2 台 3000m3 丙烯球罐、4 台 5000m3 液化气球罐施工现场位于万通集团厂区。2014 年 3 月 15 至 17 日,某油建分包商顺庆公司(2013 年 12 月,某油建公司作为工程承发包单位,以邀请招标方式对外招标。顺庆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用与油建金属结构厂厂长侯某的私人
2、关系,以龙玺公司名义中标,龙玺公司收取工程管理费。2014 年 2 月,龙玺公司违反相应规定将该工程转包给了顺庆公司。顺庆公司职工高某代表顺庆公司与龙玺公司签订了承接球罐组焊安装劳务作业的合同。2013 年 12 月 22 日,顺庆公司又与李某个人签订合同,由李某组建施工队伍具体组织施工。 )搭设 V0105 球罐内外操作平台,搭设人员现场施工队长李某联系郑某,郑某从劳务市场找来 8 名无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资质的人员,搭设的该球罐内操作平台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要求。3 月23 日,球罐现场制造的调口工序施工完成,球罐外部焊接施工开始,4 月25
3、日完成外部焊接施工作业。 因天气原因,球罐内部焊接施工作业推迟到 2014 年 4 月 28 日。 28 日 6:45 分,现场施工队长李某组织 12 名组焊人员, 进入万通集团球形罐区施工工地5000 m3液化气球罐 (编号为 V0105)内部, 登上罐内约 20 m 高的操作平台进行球罐上极板焊接作业。7:05 分,操作平台突然坍塌,作业面上 11 人瞬间坠落(当班共 12 人,其中 1 人因作业位置处于固定在球罐内壁上的临时工作平台上,未受到伤害) 。事故共造成 5 人死亡,6 人受伤。二、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违规搭设 V0105 球罐内操作平台,搭设技术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
4、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以下简称技术规范)要求,内操作平台稳定性不能满足球罐内焊接作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导致操作平台整体失稳坍塌。 原因分析:经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并经综合分析认定:V0105 球罐内操作平台结构、搭设质量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不能满足作业面焊接作业的安全条件。具体表现为:一是内操作平台步距过大,经抽查约为 2.22.4m(技术规范规定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 2m,其他不应大于 1.8m) ,纵横距为 1.9m(技术规范规定最大不应大于 1.3m);二是球罐内操作平台底部立杆无固定支撑点,局部未见扫地杆,部分扫地杆搭设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5、;三是现场跳板固定形式为 14 号铁丝单股固定(参照技术规范规定,应使用 12 号铁丝双股固定) ;四是球罐内操作平台为多排井字架,缺少水平支撑系统,无一字撑或剪刀撑。 (二)间接原因 1、某油建公司及油建金属结构厂、项目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分包,现场安全措施落实不严格。 某油建公司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 549号令)及球形罐施工规范 、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4-2009)和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等相关规定,将球罐组焊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龙玺公司,并于事后补办公司内部审批手续;对油建金属结构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对省市政
6、府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资质检查专项行动落实不力,未发现无资质组焊单位施工,使用无资质安全生产管理、脚手架搭设人员等安全生产管理漏洞失察。 油建金属结构厂作为事故球罐制作、安装合同及施工的具体实施者,违规发包;允许无任何资质的李某施工队进行组焊施工;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省市政府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资质检查专项行动落实不力;任命、使用无安全生产管理资质和能力的人员作为安全员,导致项目部安全管理存在大量漏洞;对现场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力,特别是无资质人员搭设组焊用操作平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操作平台施工专项方案存在重大隐患、操作平台验收不严格、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投入使用等失察。现场项目部允许无任何资质的李某施工队进行组焊作业;允许无相应资质的施工人员进行操作平台搭设; 提名、 使用无相应资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操作平台搭设不使用专项方案、搭设不符合技术规范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对操作平台验收不严格,在操作平台严重不符合技术规范、不能保证组焊施工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允许投入使用。 2、龙玺公司资质达不到相应要求承揽组焊施工工程,出借资质,违规转包。该公司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违反相关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