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市吴中区水岸清华高层二期工程“118”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15 年 11 月 8 日 14 时 50 分左右,位于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由江苏成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的水岸清华高层二期工程发生地下室防水层保护墙坍塌事故,造成 3 名施工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278万元。事故发生后,苏州市政府高度重视,徐美健副市长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抢救受伤人员,确保事故损失和影响不再扩大;迅速查明事故原因,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省安监局、住建厅,市安监局、公安局、住建局负责人,吴中区政府相关人员等都在接报后的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 、 生产安全事
2、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 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苏州市政府成立了苏州市吴中区水岸清华高层二期工程“118” 较大坍塌事故调查组 (以下简称: 事故调查组, 名单见附件一) ,市安监局局长焦亚飞任调查组组长,市安监、监察、公安、住建、总工会和吴中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开展事故调查工作,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的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同时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苏州锦派置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在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湖
3、路 88 号,法定代表人张文泉,注册资本 7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06000007051。(二)施工单位基本情况江苏成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在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成章街,法定代表人茆阿庆,注册资本 20866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320483000087632。安全生产许可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05-040079) ,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住建部 A1014032048301) 。项目经理:陈国刚。(三)劳务分包单位基本情况常州市润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注册地
4、址在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成章街,法定代表人茆阿庆,注册资本 21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320483000098224。安全生产许可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1-040040) , 资质等级: 砌筑作业分包劳务分包一级 (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C1023032041201-2/2) 。(四)监理单位基本情况苏州市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在苏州市吴中区月苑街 65号,法定代表人周林根,注册资本 3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06000041153。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总监理工程师:衡永
5、。(五)工程基本情况工程名称:“水岸清华”高层二期;工程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 1001号;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吴发改投核200618 号;工程内容:本工程分为二个标段,其中:标段包括 8#-10#楼及地下车库工程;标段包括11#-14#楼及其他工程。勘察单位:苏州市建筑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贝肯建筑规划设计(江苏)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地在“水岸清华”高层二期工程与一期工程之间的防水层保护墙。签约合同总价为 2.9 亿元,建设规模 15.42 万平方米。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15 年 6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7 年 9 月 28 日。合同于 2015年 5 月 26
6、 日签订。(六)监管工作情况2015 年 8 月 24 日,建设单位苏州锦派置业有限公司向吴中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吴中区安监站)提交水岸清华高层二期工程安全监督申请,吴中区安监站经审核申请材料后,开具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通知书 ,并指定由吴中区安监站副站长吴志斌负责该项目的安全监督工作。2015 年 9 月 7 日,建设单位召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设计单位召开该项目深基坑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和监测方案的专家论证会,吴中区安监站派员参加。专家组经过方案评审后,提出优化修改措施,并一致同意方案按专家意见修改后通过,修改后的方案由专家组组长确认。2015 年 9 月 8 日, 吴中区安监站吴志斌对该项目进行安全监督交底及现场踏勘,明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安全监督的程序和内容、安全隐患处置及事故报告等内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徐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陈国刚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衡永签收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和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交底记录 。吴志斌经现场踏勘后,施工现场围墙、大门、冲洗平台、场地硬化及生活区临时设施等符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开具了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复查表 ,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