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规定讲解了医院终止妊娠药品的采购、使用和管理的具体规定。该规定旨在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督管理,确保其合法、安全、有效地使用。根据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及卫生部等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医院制定了详细的采购和使用管理规定。规定明确指出,终止妊娠药品主要包括米非司酮片、米索前列醇片、乳酸依沙吖啶注射剂、催产素注射液、卡前列甲酯以及其他获准生产和销售的药品。规定强调,终止妊娠药品的采购必须通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定点经营企业,并建立详细的购买、验收、入库记录,记录保存期限应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且不少于3年。此外,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必须在本院医生的指导和监护下进行,禁止非妇产科医生开具终止妊娠药品处方。违反规定的将按照医院的有关规定处理。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规定适用于医院内部的药剂科、妇产科及相关医护人员。该规定为医院在终止妊娠药品的采购、使用和管理方面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有助于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同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严格执行该规定,可以有效避免非法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保护妇女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