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制度讲解了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的公示要求。该制度详细说明了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种类,包括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剂以及酱油、醋、盐、八角等各种调味料。同时,该制度规定了需要公示的基本信息,如品名、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供货单位等,并强调公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对于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的采购和使用,制度要求专店采购、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称量、专人负责,并按照有效期使用,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及标签不规范的产品。此外,制度还要求公示栏按规定悬挂,确保公众能够方便地获取相关信息。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特别是那些在生产过程中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的企业。该制度不仅为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还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提供了透明的信息渠道,有助于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和消费者信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