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讲解了为确保购进食品的质量安全,制定的一系列进货查验和记录管理制度。该制度强调了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要求在采购食品时选择合格的供货方,对供货方的资质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采购食品时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质量条款,并对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次、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行详细查验。同时,应查验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和许可证件,留存复印件备查。进货食品的票证等有关资料应分类建档备查,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企业,可由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真
2、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通过商品(食品)监管系统对供货商和食品信息进行准入备案,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批发食品时应如实制作批发记录台账,记录相关内容并保存票据,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有标签,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配料表、生产者信息、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食品添加剂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等。采购散装食品时,应向销售者索要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和流通行业的各类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特别是涉及食品采购、销售、配送的企业。该制度旨在帮助这些企业在采购和销售过程中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消费者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