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矿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为认真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有关规定要求,结合焦家沟煤矿矿领导现场带班制度的规定,搞好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1、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的内容包括:下井人员姓名、班次、入井升井时间、地点、井下行走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2、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必须有当班带班领导自行填写,严禁他人代为填写,以确保记录的真实性。3、每个下井带班人员,对自己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特别是对隐患的处理情况要作详细说明,以便备查。4、领导下井记录、交接班记录等,由安通科每月汇总。以上记录要装订成册,交安通科资料员存档保管、备查,保存期不少于一年。5、安通科值班室负责对人员定位系统进行日常维护,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转;系统主机严禁安装与人员定位系统无关的其它应用程序,确保有足够的存储空间,人员下井记录保存时间至少保证一年以上。6、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