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山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讲解了矿山安全管理中的隐患排查与治理要求。该制度阐述了事故隐患排查的五种类别,涵盖公司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及上级部门的检查范围。文中明确了事故隐患分为四个级别:特大隐患(A级)、重大隐患(B级)、较大隐患(C级)和一般隐患(D级),并根据隐患级别的不同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从一般隐患由车间主任负责整改到特大隐患需聘请专家研究方案并由公司组织实施。对于不同类型的隐患,如矿山采掘、通风、提升运输等,生产部、技术部、资产部和保卫部等分别承担制定整改措施的责任,并现场指导整改。此外,制度详细规定了隐患上报及处理程序,强调重大和特大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并逐级上报,同时建立了事故
2、隐患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各单位对较大或重大隐患进行分类建档、消号管理和定期统计分析。为加强监督,矿山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提出通过井口“隐患公示牌”公示较大以上隐患信息,还设立了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以鼓励员工参与安全管理,并规定了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各单位认真检查隐患并及时整改。矿山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适用于矿山企业及其下属各分公司、车间等单位。它不仅适用于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领导、部门领导、分公司领导以及各业务部室的管理人员,也适用于专职安全人员和所有一线作业人员。该制度旨在为这些人员提供一套全面、系统的事故隐患排查、分级、整改和监督管理方法,以保障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