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压观测管理制度矿压观测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满足矿井生产管理需要,成立清水营煤矿矿压观测领导小组,配备技术人员及兼职观测工,建立健全观测组织机构,配备相应仪器仪表,负责收集各区队上报的矿压观测资料并认真分析、归纳、总结(数据变化大时及时分析总结)。2.生产技术科结合实际情况,对开采的主采煤层进行顶板分类,制定相应的顶板管理措施,防止冒顶(片帮)等事故的发生;对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机道、放顶线等部位加强观测,做好数据分析工作。3.生产技术科应对工作面来压周期、来压步距、最大来压强度、顶板最大下沉量等进行科学分析,并就巷道支护强度、支护方式、工作面推进速度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同时将结论报总工程
2、师审核批准,必要时由矿总工程师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讨论,总结矿压显现规律,为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和支护设计提供科学依据。4.各区队成立以技术副队长为组长的基层矿压观测领导小组,报生产技术科备案,并根据规定参数、采集周期及时采集矿压参数,每月月底编制矿压分析报告报生产技术科。5.矿压工程观测原始数据和参数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6.生产技术科根据各区队所报数据及工作情况随时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 30%。7.矿压观测原始数据和分析结果应装订成册,妥善保管。8.所有上报数据必须采用标准表格填写,矿压观测、顶板离层监测表格详见生产技术科下发表格。9.巷道移交时由生产技术科监督,生产技术科与
3、施工区队双方技术负责人负责将矿压观测资料与其它内业资料一并移交。二、采掘现场矿压观测管理办法1.正常情况下,新布置测点前 10 天每天由技术副队长或技术员对测点数据采集一次,超过 10 天后,测点每 7 天观测一次。2.遇巷道压力、围岩位移量变化较大时,区队必须每班指派专人进行监测并收集相关矿压参数,突变情况下及时向生产技术科和调度室汇报。3.正常情况下,在掘巷道每隔 50 米布置一组观测点;在一些特殊地点(交叉点、贯通点)或特殊变化巷道点(巷道压力、围岩位移量变化较大等地点),经生产技术科认定后布点进行观测。4.采用“十”字布桩法监测巷道表面位移。在巷道顶底板中部垂直方向和顶板下 10001
4、500mm 两帮水平方向钻28mm、深 300mm 左右的钻孔,将木桩打入孔中,顶板和两帮木桩顶部安装测钉。测量精度要求达到 1mm,并估计出 0.5mm。5.采用顶板离层监测仪进行观测,检测仪应变装置深部要确保安装到老顶里,浅部安装到直接顶里。6.顶板离层下沉量达到 100mm 以上,必须及时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防止顶板脱层、漏顶或冒顶事故发生。7.综采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处各布置一组观测点,沿工作面倾向每五台支架布置一组观测点,使用 YHY-60XING 型综采支架监测仪器监测,使用便携式红外线采集仪取数,将采集数据利用专用处理软件进行分析处理。8.综采(综放)工作面应对支架各立柱
5、载荷进行观测,然后人工对支架下缩量、顶板移近量及其它数据进行观测统计,认真分析工作面初次来压或周期来压情况,做好来压前的预报工作。9.综采(综放)工作面上下顺槽(包括工作面辅助运输巷距开切眼 100米范围内)每天进行一次顶板离层监测,其余地段按照掘进巷道规定进行监测。三、矿压观测仪器使用、管理与考核1.各施工范围内的矿压观测仪器原则上由本施工区队使用、维护、管理,由于使用维护不当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或仪器损坏的,按照设备(仪器)价格双倍进行处罚,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安装的各类矿压观测设备,需要回收时必须按时回收,保证其完好。2.巷道顶板离层监测点处必须设有醒目的记录牌板,要求内容齐全、更
6、新及时、记录清晰,否则每处罚款 200 元。3.数据采集仪的使用管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由于人为因素损坏的,按照设备(仪器)价格双倍进行处罚。4.所有上报的矿压资料和分析结果必须确保真实、有效,否则每次对责任人处罚 500 元。5.各单位必须将矿压资料和分析报告及时上报生产技术科,逾期不报者每推迟一天罚款 200 元。6.未经矿压观测领导小组同意,不得擅自拆卸矿压仪器或停止矿压观测工作,否则每次对责任人处罚 500 元。7.矿将在年底就矿压观测工作进行评比,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四、矿压观测小组职责范围生产技术科职责范围1.采掘工作面施工前督促施工区队完成工作面矿压监测计划与措施,由有关部门审查,报总工程师批准。2.每周对井下所设观测点巡回检查,抽查监测记录数据,发现测点损坏或测点观测牌板记录数据与现场数据有出入的,对施工区队技术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3.生产技术科每月对上报的采掘工作面矿压观测数据进行分析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总工程师审批。4.采掘工作面测点变化量一次测量值超过 50mm,累计变化量超过100mm 的,必须制定处理方案下发到施工区队进行处理。5.所有采掘工作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