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口检身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井口检身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遵守矿上有关规章制度,遵守企业劳动纪律,服从管理调配。2、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出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对由于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导致的后果负责。对出入井人员应进行登记,入井检身发现矿灯失爆、未随身携带自救器、携带烟火、穿化纤衣服及饮酒等情形,严禁放行入井。3、严格爆炸物品出入井检查登记。对出入井的爆炸物品数量进行认真清点并登记,并及时与爆炸物品库房进行核对,对核对有误的必须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4、维护好井口区域清洁卫生。5、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