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煤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讲解了焦煤公司为加强和规范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而制定的一系列具体措施,旨在确保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该制度强调通过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构建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的监督检查体系。制度明确了公司实行集中统一组织领导与系统分工监督相结合的形式,安监局负责组织对生产矿井和地面单位的检查考核,各专业处室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同时,规定了每月的安全大检查覆盖率及分管领导带队检查的要求,确保检查的全面性和有效性。此外,还特别指出要根据季节变化开展冬防和夏防专项检查,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深入井下协调安全生产,明确规定了入井次数。制度强调跟班带班制度的重要性,要求相关人员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任单位需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进行整改并存档备查。违反规定的将面临相应的经济处罚。焦煤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制度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中的焦煤公司及其下属生产矿井和地面单位。它不仅适用于公司的管理层、安监部门和各专业处室,也适用于所有涉及安全生产的员工。该制度为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确保企业在日常运营中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通过规范监督检查流程,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人的安全意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从而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