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防治“三同时”制度讲解了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施工生产单位。文中详细定义了建设项目和职业危害的概念,强调了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管理职责方面,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企管科负责组织“三同时”管理,安全监察站负责监督和检查,各施工生产单位负责实施防治措施并维护设备。劳动者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享有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一般规定中,对可能产生一般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落实“三同时”制度,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并由具备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承担相关工作。施工生产单位还需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培训,定期组织健康检查,严格管理有害物质,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控制职业危害。职业危害防治“三同时”制度适用于各类涉及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施工生产单位。这些单位需要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别适用于矿山、化工、建筑等行业,这些行业的职业危害风险较高,更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