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讲解了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或投产使用的管理规定。该制度强调了在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阶段做好职业危害预防工作的重要性,指出这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首要环节和控制职业危害源头的重要措施。文中详细描述了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需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在竣工验收前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且职业病防护设施需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文件还明确了“三同时”评审的流程,包括建设项目设计部门需提供的资料、评审会的组织与参与部门、评审内容及通过条件。对于新产品开发、试制项目,文件规定了试验前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处理方法、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的配备、详细的试验计划、剧毒物品的管理、危险操作的监护、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内容等。此外,文件还涉及了“三同时”验收的程序和内容,包括现场检查、设施的同步设计、施工和投产使用。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的项目“三同时”管理,特别是涉及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部门。该制度的责任者包括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和建设项目单位,确保各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保障职业健康与安全,防止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