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矿长岗位责任制后勤矿长岗位责任制一、岗位职责岗位职责第 1 条 在矿长的领导下,主管全矿的后勤工作,直接对矿长负责,具体分管办公室、生活科、保卫科及星村矿的对外协调工作。第 2 条 负责星村矿后勤工作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并监督各相关单位落实实施。第 3 条 负责组织召开后勤保障会议,监督落实会议安排的事项,提高为一线服务的质量与水平。第 4 条 定期对分管的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并积极帮助解决。第 5 条 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文明生产,提高服务质量,搞好对职工的思想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第 6 条 协调好地方关系,维护企业利益,及时向矿长请示汇报。第 7 条 做好领导安排的其它事情。第 8 条 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矿井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安全生产职责。二、责任追究二、责任追究分管范围内的工作不能及时的得到落实、或因工作不力给企业造成损失,将按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