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矿长岗位责任制讲解了生产矿长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和具体职责。生产矿长作为煤矿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需对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及防治水等多方面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文档指出,生产矿长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并通过培训获得安全资格证,以确保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组织生产。其职责包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职能科室领导、协助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编制安全管理制度与考核细则、参与制定生产计划、主持班组长例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编制安全技措工程计划、监督通风及灾害治理、落实作业规程以及指导关键工作面的初采初放回撤等任务。此外,文件还强调了责任追究机制,明确了对于违章指挥、忽视工人违章行为、不及时处理事故隐患或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的行为将给予警告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矿长岗位责任制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的所有煤矿企业。该文件主要面向煤矿企业的生产矿长及其直接下属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旨在明确生产矿长在日常管理和应急情况下的具体职责与权限,确保他们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同时,它也适用于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为他们提供监督检查的依据和标准,促进整个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