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讲解了为提升员工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制度内容。该制度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了公司主管领导负责审批培训计划和监督实施,班组负责人则负责入岗职业健康危害和岗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由班组根据岗位特点每年1月份向主管领导申报,主管领导再根据需求和变化情况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时间要求每年累计不少于8小时,培训内容涵盖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防护措施、操作规程、防护用品使用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培训形式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委托培训,前者包括新员工进厂时的安全“三级教育”、在岗员工的定期培训、岗位转换时的新岗位培训等,后者主要是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培训效果评定方面,新入厂或转岗人员需经过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不合格者需下岗学习,直至合格。对于无正当理由未参加培训的人员,同样按照此条款处理。综合办公室负责建立个人培训档案并保留相关记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的管理和操作人员,旨在通过系统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和防范技能,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工作。该制度特别强调了对新员工和转岗员工的培训,以及对培训效果的严格考核,确保每一位员工都具备必要的职业健康知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