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加强交通安全意识,确保道路畅通、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维护交通秩序,是驾驶人应尽的义务。驾驶员应认真学习交通法及有关业务知识。2.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广大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及法制观念。车班每周组织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学习,以记录为据。3.车主、驾驶人员要积极参加交安委组织安排相应的学习和安全教育,凡无故不参加者,一次不到检查,二次不到进行培训和考试,不及格者,责令其停止驾驶。4.厂交安委每月召开一次交通安全例会。5.对占户驾驶人,要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积极参加交安委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6.每个驾驶人都有义务协助交通管理部门,搞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争做文明太原人。7.通过安全活动不断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素质和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