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资料定期分析制度地测资料定期分析制度1、为确保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避免因地测工作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矿技术科、井(区)技术组每季要进行一次地测资料的检查和分析工作。对地测、勘探、储量、水文等专业的原始记录,成果台帐、图纸等要进行细致,系统的审核。2、重大地测工程完成后,必须及时进行资料总结和分析,外业工作结束后,及时提出成果资料和图纸。3、当生产、建设过程中,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地测人员要及时进行资料分析和对比,及时指导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4、各单位在引进新设备,应用新技术的基础上,对取得的资料成果,在工作完成后,对经济效益,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总结分析。5、在长期工作实践积累上,各矿井(区)都要总结分析,适合本矿特点的各项参数,如量边误差系数、岩移参数、矿井涌水量等。6、在资料分析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1)凡达不到规程规定的精度要求,满足不了生产建设需要的一切图纸资料、成果和其它数据坚决不能使用。2)各业务组和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否则不预验收。3)因管理不善,造成资料混乱,必须指派专人查清整理。4)对各种原图,除专业人员按规定填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进行填绘,如发现错误及时通知制图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