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队长(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副队长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具体职责和任务。该制度明确了副队长需要协助队长完成全队的安全生产任务,并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文件强调副队长应熟悉并掌握本队施工工程范围内的地质、通风、瓦斯、顶板、机电及运输等情况,以及相关的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并严格执行这些规定。文档指出副队长需负责生产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四不生产”原则,即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隐患未排除、措施不到位、员工未经培训不上岗的原则。此外,文件还提到副队长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于危及安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领导汇报。副队长还需参加项目部每旬的安全质量检查,确保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整改,保障安全生产。当队长不在时,副队长将全面负责全队的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协助队长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活动,提升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水平,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副队长(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炭开采及相关行业中的生产管理部门,尤其是煤矿企业中担任副队长职务的管理人员。该制度为他们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工作指南,确保他们在日常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此文件也适用于参与煤矿生产的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包括一线工人和技术人员,帮助他们理解副队长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角色和责任,从而配合副队长的工作,共同维护生产环境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