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副部长安全岗位职责副部长安全岗位职责协助部长负责做好本部职能职责的落实,部长外出时代行主持工作。1 负责组织制定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实施办法和本部业务范围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联系上级部门;负责矿山安全监察计划、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定期监察、集中执法和矿井质量标准化、为矿山服务的矿井施工、煤炭洗选等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联系矿山科研院所。2负责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对矿山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行为的调查;负责矿山隐患排查、隐患治理、瓦斯治理、监控、瓦斯等级鉴定监督检查、停产整顿矿山恢复生产验收的审核、安全监控系统监察工作,对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
2、部罚。3负责参与矿山整顿整改、安全举报调查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负责矿山安全程度评估工作,对评估矿井实施分类指导和调查工作。4负责矿山安全监管协调和矿山安全监察、监管工作通报、信息交流、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工作和矿山工伤保险、安全风险保证金和矿山安全专项经费的监察工作;负责监察执法文书档案管理、检查地方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业务范围内矿山安全监察执法文书使用工作。5负责监督矿山生产能力、通风能力核定工作,对矿山超生产能力、通风能力和超定员组织生产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负责组织矿山监察统计、监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统计分析和本部大事记、信息报送工作。6负责超层越界开采矿山危及安全生产行为的调查工作。7负责参与安全设施“三同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事故调查分析和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推广使用工作。8完成公司领导和部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