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倒链使用管理规定防倒链使用管理规定根据我矿采煤工作面防倒链的使用及管理状况,进一步加强防倒链的正确使用和管理,制定以下管理规定,望有关单位遵照执行。一、防倒链设计规格,加两钩总长度 90cm,其偏差不得超过50cm,粗细规格以现用防倒链规格为准。二、采煤工作面防倒链数量必须配备充足,每棚煤墙柱和中柱必须悬挂上防倒链,采煤工作面至少有不少于总数量 10%的备用防倒链。三、各队必须建立防倒链领用记录及管理台账,各队所领用的防倒链必须由三铁工专职管理,三铁工对其负全责。四、各队防倒链的领用必须做到交旧领新,各队领用防倒链的票据,必须报生产科签字登记,无生产科负责人或专管三铁负责人签字,不得发放防倒链。五、生产科设专人管理防倒链,并建立防倒链管理台账。六、防倒链允许丢失率为 15 条/万 t,生产科每月对各队使用防倒链数量进行检查验收,超出丢失率部分,每丢失一条对负责人给予 5 元处罚。七、本规定下发之后,各有关单位必须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