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链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前应检查吊架、吊钩、链条、轮轴、链盘等部件,如发现有锈蚀、裂纹、损伤、变形、扭曲、传动部分不灵活等,严禁使用。使用的链葫芦,严禁超载,外壳上应有额定吨位标记。气温在-10以下,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一半。使用时,先倒松链条,挂好起吊物体,慢慢拉动牵引链条,待起重链条受力后,再检查齿轮啮合及自锁装置的工作状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重作业。拉动链条时,应均匀缓进,并与链轮盘方向一致,不得斜拽动,拉动链条只许一人操作,严禁二人以上猛拉。操作时严禁站在倒链的正下方。齿轮应经常加油润滑。应经常检查棘爪、棘爪弹簧和齿轮的技术状况,防止制动失灵。重物需在空间停留时间较长时,必须将小链拴在大链上。起重时如需在建筑物构件上拴挂倒链葫芦,必须经技术负责人负荷量计算,确认安全方可进行作业。倒链使用完毕后,应拆卸清洗干净,重新上好润滑油,并安装好送仓库,妥善保管,防止链条锈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