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粉尘测定、化验制度粉尘测定、化验制度1、井下所有侧尘点每半月测定一次,地面扬尘点每月测定一次。测尘工作由通风科负责。2、矿井粉尘的测定按煤业公司粉尘浓度测定方法实施细则进行。3、测尘人员及时进行整理测定数据、填写侧尘记录,测尘报表每半月向矿长、矿总工程师以及通风科报送一次,每月向公司生产部报一次。4、测尘人员必须认真进行矿井粉尘浓度的测定工作,对煤尘危害严重的高产尘点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5、新开拓水平、采区应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试验,测定煤尘爆炸指数及分散度。6、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工作面每季度测定 1 次,其他工作面每半年测定 1 次。每个采样工种应分 2 个班次连续
2、进行采样,1 个班次内至少采集 2 个有效样品。7、每半年测定一次粉尘中的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粉尘分散度。在变更工作面时应测定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 3 个。(五)巷道冲洗、刷白制度1.巷道冲尘范围包括:巷帮、顶冲尘; 巷道底板积煤、积尘清理;责任范围内风筒、设备、管路、电缆等表面积尘擦拭。2.矿井主要进风大巷、运输石门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刷白,要用石灰、白水泥等不燃性材料,刷白要均匀。3.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每月由责任单位至少清扫一次,要有记录。如果积尘超过规定,随时冲尘或清扫。4.采面及其外 50m 范围内必须班班进行冲洗;距工作面 50l00m
3、 内的进回风巷每天冲洗一次;l00m 之外的进回风巷每 10d 冲洗一次,要有记录。如果积尘超过规定,随时冲尘或清扫。5.掘进头外 50m 范围内的巷道必须每班冲洗;距掘进头 50l00m 的巷道每天冲洗一次;距掘进头 100m 之外的掘进巷道每 10d 冲洗一次,要有记录。6.对于炮掘面,放炮前后必须对距工作面 30m 范围内的巷道及煤(岩)帮进行冲洗、洒水,要有记录可查。7.运煤系统的转载、卸载点前后 20m 范围内的巷道每班随时进行冲洗;其它巷道的冲洗周期由矿总工程师确定。8.井下所有进回风巷必须按期进行冲洗、刷白,并有记录可查。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 2mm,连续长度超过 5m 的煤尘堆积。9.各单位认真落实好定期冲尘、爆破喷雾、装岩洒水等降尘措施,认真填写矿井冲尘确认记录本,要经当班安检员签字确认。10.各单位在月底矿井冲尘确认记录,汇总收齐,在次月 2 号前交通风科备案,否则每拖一天罚款 500 元,并取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