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提升管理规定运输提升管理规定1、对提升的机械、矿车、每班要认真检查,提升容器、钢丝绳、绞车连接装置、过卷装置,制动闸、自动保险装置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升降提升容器的人员,要有断绳保险装置,其可靠性要定期检修和试验,提升人员的绞车要正确运行,具备工作制动和紧急制动和过卷,限速等保护,要有明确的上下井人员制度,上下人员必须听从挂钩工指挥。3、提升设备司机,井上井下挂钩工要固定专人,建立岗位专人责任制,提升容器要有载重明确规定,井上井下信号统一规定,井口、井上、井下和绞车房相互之间要有通信联络装置,司机对不清的信号都要认为是停车信号,查明原因后才能开车。4、每一提升都必须装有从底挂钩工发给井口挂钩工和有井口挂钩工发给绞车司机的信号装置,禁止超过井口挂钩工直接发给绞车工信号。5、斜井巷道提升要有防跑车安全装置,行车时严禁蹬勾销和乘人、井巷内不准行人、斜井底部停车场应设有躲避洞,上部停车场必须设有挡车器。6、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接近岔道、弯巷、巷道口、风门、矿车掉道处,前方有人和有障碍物以及坡度较大的地方都必须发出信号,减速慢行或停止运行,看清情况在行,推车时禁止蹬车、搭车和无人放飞车,同方向行驶时空车间距不得少于 20m,重车不少于 50m,在坡度较大的地方停放车辆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