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工部长安全职责政工部长安全职责一、政工部长是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政工部安全业务工作负全责。二、积极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指令,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宣传形式,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三、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调查了解基层党支部对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及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目标、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领导提出搞好安全工作的建议。及时掌握职工安全思想动态,增强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四、注意把安全思想教育与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安全整顿紧密结合,使安全思想教育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五、大力宣传表扬安全生产典型,推
2、广安全生产教育新经验、新方法,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企业文化建设,把党的安全方针落实到岗位、部门,用良好的职业道德促进安全质量标准化上水平。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理论探讨和正面引导工作。六、协助做好公司领导安全工作会议讲话材料等的准备工作。七、按照有关规定参与重大生产和伤亡事故的调查工作,健全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对重大事故的调查、责任追究等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对安全生产重大事故责任者中的党员,应追究责任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党纪处理。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揭发隐瞒事故和坚持事实真像的人进行打击报复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党员、干部进行调查处理。八、积极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安全教育,对公司及下属单位开展“三违”党员干部诫勉谈话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九、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