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料收集、整理、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讲解了地质测量工作计划的编制与实施要求,规定部门需按年度、季度或月度根据生产和建设需要制定并执行地质测量工作计划。该制度描述了重大地质测量工程的管理流程,强调所有重大工程项目必须先编制方案和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完成后须提交成果资料、图纸和技术总结,且组织相关人员鉴定验收,不达标则需返工。文档明确了资料提供的严格审批流程,指出任何对外提交的资料和报表均需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提交。对于内部协作,资料收集、整理、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规定了设计部门与地质测量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如设计部门需提供委托书并由总工程师签字以获取所需资料。此外,文件还详细
2、列出了不同阶段的设计和施工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提交时间表,确保各阶段的地质测量资料提前准备并按时交付。为保障作业顺利进行,制度还要求施工单位在测量给线、地质调查和超前钻进时密切配合地质测量部门,并及时通知对方巷道掘进透巷或进入危险区等关键情况。资料收集、整理、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适用于煤矿及其他矿井企业的地质测量部门以及与之相关的施工单位。具体包括负责地质测量工作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参与矿井建设、采区设计、回采工作面布置、巷道掘进等工作的人员。该制度旨在规范地质测量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保管和提供过程,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安全生产。同时,该制度也适用于参与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深等项目的设计人员,以确保他们能够及时获得准确的地质测量资料,支持项目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