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风队考核细则通风队考核细则第一条 开风门人员必须现场交接班,严格执行你不来,我不走的原则,并上班签到,下班签退,否则,每查出一次早出井罚款 50 元。第二条、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溜岗、串岗、睡觉,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 20 元。第三条 通风工程组在砌做通风设施时,必须严格按通风设施细则的规格质量施工,不得出现密闭漏风,测风站设置位置不当及规格不合要求等,否则,每有一处不合格,处罚组长 100 元,并必须进行返工处理,直到合格为止,连续二次不合格,加倍处罚。第四条 每日工作必须有量的考核,所布置工作量必须当天完成,否则,处罚带班长 50 元,各责任人每人 20 元,特殊情况,必须说明理由,酌情
2、处理。第五条 每处实施完工后,必须把工作现场一切杂物清理干净,否则。罚组长 20 元,大工 10 元。第六条 通风防尘组必须按循环路线清洗所管辖范围内的巷道积尘以及防尘管道、喷雾装置的维修管理,如发现不按规定洗清或根本未清洗而汇报假情况,每次给予组长 50100 元的罚款。第七条 开风门工,必须保护好风门,保证巷道风门不同时打开,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 50 元。第八条 对于风门的人为破坏,开风门工必须弄清责任人,汇报通风队,否则,视风门损坏程度,给予 50200 元的罚款。第九条 备用物料的下放与堆积,必须选择合适位置,堆放整齐,否则,处罚带班-长 20 元,各责任人每人 10 元。必须严格执行汇报请示制度,当天工作情况,必须当天下班后汇报,否则,处罚代班长每次 10 元,两次以上加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