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尾矿库安全巡查管理制度讲解了尾矿库安全检查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具体职责。该制度明确了公司级、车间(选厂)级、班组级的安全检查方式,负责检查的人员包括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尾矿工,他们必须履行岗位职责并做好检查记录。安环部负责尾矿库的安全监督管理及公司级安全检查,地质测量部负责定期监测,选矿厂负责日常管理和车间级检查,尾矿工负责日常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的公司级检查涵盖尾矿排放与筑坝、库水位控制与防汛等多个方面。选矿厂级别的检查由选厂分管尾矿库厂长及相关人员参加,内容涉及尾矿输送、防洪安全等。班组级检查由巡管工和尾矿工每班巡查一次,主要关注尾矿排放设施、上坝公路等状况。汛期对排洪设施派专人检查维
2、护,防止漂浮物淤堵。观测内容包括库水位、坝体位移沉降等,并根据情况增加观测次数。对于隐患整改,建立信息收集渠道,以书面形式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项目、期限等要求。按照“四定”、“三不推”的原则进行整改任务,并在完成后由选厂反馈意见给安全环保部复查验收。最后,强调执行检查的人员需接受培训并在安全检查表上签名保存。尾矿库安全巡查管理制度适用于尾矿库运营企业内部各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尤其是从事尾矿库建设和管理的相关人员。它为这些人员提供了详细的巡查管理规范,确保从公司高层到基层员工都能了解自身职责所在。该制度不仅适用于新建尾矿库项目的规划和建设阶段,也适用于已投入运行的尾矿库日常管理,帮助企业和相关人员有效预防和应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保障尾矿库的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