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部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人力资源部部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第二条 指导煤矿加强对安全人员的考核,确保安全人员的素质达到要求。第三条 指导煤矿编制年度全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计划,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第四条 负责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第五条 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方面的奖励政策,以有效地激励政策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第六条 负责做好生产单位人员调配工作,优化人员结构,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第七条 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对本部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汇报。第八条 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第九条 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对事故责任者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十条 做好工伤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第十一条 负责本部门的防火防盗工作,保证资产的完整。第十二条 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