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统计报告制度讲解了事故发生后的上报流程及时间限制。各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和非伤亡事故,需在半小时内将基本情况汇报给公司安全生产部。对于矿属单位的轻伤事故,由矿井安监科负责调查分析,并在两天内提交事故报告至安全生产部。而发生重伤事故时,则由主管副矿长等多部门联合调查,在一天内提交报告。死亡事故发生时,要求保护现场并上报上级部门处理。每月矿井要根据事故情况进行统计登记,并制成表格上报安全生产部。此外,对隐瞒事故的行为制定了严厉惩罚措施,即对责任人加倍罚款并追究责任,若造成后果则由责任人全权负责。事故统计报告制度适用于各类存在潜在安全风险的企业单位,尤其是矿山企业。这些企业在日常运营中面临着较高的安全事故风险,需要严格遵守此制度中的规定,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准确地进行上报和处理。这不仅有助于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也便于上级部门掌握各企业的安全状况,从而采取针对性措施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