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副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特种设备副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局长的领导下领导特种设备科及相关业务科室开展工作。2、协助局长制定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并督促落实,与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3、在局长的领导下分管集团公司所属地面厂、处、公司安全监察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4、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工作内容。5、负责组织对地面厂、处、公司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及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评比验收工作。6、负责组织对矿、厂、处、公司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工作。7、负责组织伤亡事故及重大非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