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防工区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通防工区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指示、指令三大规程和矿各项规章制度。2、协助区长搞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3、,协助区长排查工作中的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并落实解决,参加、组织召开矿、本工区各种工作会议。4、定期参加本工区现场安全质量检查,排查和处理生产现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5、根据制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材料计划严格落实,及时向区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6、按照分工要求在“一通三防”措施设计、施工等方面严格把关。7、积极参与制定安全事故预案并实施应急处理、救援。8、工区区长不在岗位时,代理职权的副区长承担区长职责,保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9、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制度,整改现场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10、提高从业人员按章作业的意识,杜绝“三违”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