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车载诊断(OBD)系统技术要求讲解了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及其压燃式发动机、装用以天然气(NG)或液化石油气(LPG)作为燃料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及其点燃式发动机的车载诊断(OBD)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该标准旨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内容包括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型式核准及申请、技术要求和试验、系统信息的获取、生产一致性、型式核准的扩展等部分。标准还详细列出了多个附录,如型式核准申报材料、车载诊断(OBD)系统的型式核准试验、故障指示器及故障代码、诊断信号等,这些附录均为规范性附录,确保标准的实施具有可操作性和规范性。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车载诊断(OBD)系统技术要求适用于设计车速大于25 km/h的M1、M2、M3类及总质量大于3500 kg的N1类机动车装用的压燃式(含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及其车辆的OBD系统的型式核准和生产一致性检查。若装备压燃式(含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的M1和M2类车辆已经按照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阶段)的规定进行了OBD系统型式核准,则其发动机可不按本标准进行型式核准。该标准对于从事汽车制造、环保检测、汽车维修等相关行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