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一、 每周星期天由矿长组织,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对全矿实行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二、 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由矿长落实专人处理,对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必须提出整改方案,限期处理。三、 每周星期日同时为安全隐患整改复查时间,对上周查出的安全隐患处理情况进行考核复查,未能按具体要求整改完毕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 对所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参加人员、限期整改时间、复查人员等必须作好记录。五、 不定期的组织人员,进行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日常安全隐患排查者必须将查出的安全隐患以及处理情况向矿长汇报,并作好记录。六、 所查出的隐患每周一书面报告给乡煤管站,每月汇总报县煤炭局。七、 隐患排查小组组织机构:组长: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