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石场主要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采石场主要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规定、通知、办法等,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制度、生产责任制、作业规程和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编制劳动安卫生全措施计划,提取和合理使用安全措施经费,并认真组织力量保证落实。、按照法规要求设置专门安全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在各生产班组指定不脱产的安全员。、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培训,对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操作证后,持证上岗操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作业场所、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施处于良好状态,认真落实“安全第一”的方针。、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召请就近矿山救护队,严禁盲目指挥和违章指挥。、按规定组织领导本矿场事故的调查分析、结案处理工作,主持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卫生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保证实现。、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指令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