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控系统安全操作规程讲解了安全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维护规范,强调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电工、计算机及煤矿安全基础知识,并熟悉系统技术结构与功能。该规程要求在开机前检查环境条件、电源电压和连接线缆等是否符合标准,待设备稳定后方可进行工作。为确保系统持续运行,主机需设置双机或多机备份机制,24小时不间断运行,并在主机关机时于5分钟内启动备用主机。同时规定中心站应配备双回路供电和不小于2小时的不间断电源,以应对电网停电情况。规程还明确了瓦斯报警浓度、CO报警浓度和水泵房水位超限报警的具体数值,在数值超标时将自动报警。此外,每月须对数据进行备份并保存至少3年,图纸和技术资料也需保存不少于3年。当设备故障或出现异常信息时,值班人员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记录处理结果。最后,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上传实时测控数据,且值班人员在发现瓦斯或一氧化碳超限报警等情况时,必须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安全监控系统安全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行业的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及相关技术人员。它为这些人员提供了详细的操作指南和应急处理措施,确保他们在日常工作中能够正确使用和维护安全监控系统,保障矿井现场的安全生产。通过遵循本规程,相关人员可以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安全隐患,提高整个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