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监处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安监处在确保企业生产安全方面所承担的具体职责与任务。该文件明确了安监处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程,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和决定,并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管理和考核工作。文中描述了安监处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以及按规定汇总上报的要求,强调其需监督检查安全培训状况,掌握安全动态并向领导提供信息。同时,参与制定并监督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也是其重要职责之一。此外,文件还提到安监处要对规程的编制、审批、学习及现场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相关设计、作业规程和措施的审批工作,参与受水威胁采掘工作
2、面问题排查和地质说明书的审批。在安全规划、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安监处需要参与编制、审查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初采工作面、工作面撤除、瓦斯异常区、老空积水等安全管理重点区域,要求加强调度检查力度。在事故发生时,安监处需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或参与事故分析处理,参加矿安全办公会议,组织或协助组织安全检查、质量验收等工作,收集整理安全技术资料,做好事故统计报告,接收上级安全监察(检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最后,明确指出因监督检查失误造成的伤亡或非伤亡事故,安监处负有监督检查责任。安监处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机械制造等多个高危行业的安全监管部门。这些行业具有较高的安全风险,需要强有力的监管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此文件为安监处提供了详细的职责指导,确保其能够有效地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能,保障所在企业或单位的生产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降低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提升整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