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油库员工奖惩规定油库应贯彻落实上级公司有关奖惩制度,并执行如下奖惩规定:(一)油库员工携带手机(开机) 、火种进入生产作业区,每人次处罚违规员工 100 元;门卫、班长、主管副主任各 50 元。(二)油库员工、外来施工作业人员未佩戴胸卡,外来人员未办理入库手续或未登记,每人次处罚违规员工 20 元;门卫、班长、主管主任各 10 元。(三)未经批准的车辆进入生产作业区,每车次处罚门卫、作业区责任人、班长、主管主任各 50 元。(四)油库生产作业区发现烟头,每次处罚区域责任人、班长、主管副主任各 50 元。(五)在岗人员脱岗、酒后上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次处罚当事人100 元。(六)油库密封点
2、渗漏(列入隐患整改台帐除外) ,每处处罚责任人、班长、主管副主任各 20 元。(七)油库生产作业区发现油污,每处处罚区域责任人、班长、主管副主任各 20 元。(八)油库生产作业区发现含油污物和其它易燃易爆品,每处处罚区域责任人、班长、主管副主任各 20 元。(九)油库出现违反安全生产六条禁令行为和现象,每次处罚责任人 50元。(十)油库关键阀门未上锁或无效,每处处罚责任人、班长、主管副主任各 20 元。(十一)油库关键作业未填写作业票,每次处罚责任人、班长、主管副主任各 50 元。(十二)油库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列入隐患整改台帐除外) ,每项处罚责任人、班长、安全设备管理岗、主管副主任、油库主任各 100 元。(十三)油库发现管理缺陷,每项处罚班长、主管副主任、油库主任各 50元。(十四) 油库安全设备卫生责任区没有明确分工图, 处罚油库主任 100 元。(十五)油库流量表未施封或擅自打开铅封,每次处罚油库主任 100 元。(十六)油库库存账实不符,超过 10 吨,每次处罚保管计量员、班长、数质量管理岗、主管副主任、油库主任各 100 元。(十七)油库客存卡、客存账帐卡不符,每次处罚客存记账员、班长、数质量管理岗、主管副主任、油库主任 100 元;造成损失按事故管理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