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岗位巡回检查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岗位巡回检查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公司属危险的区域为储罐区、灌装车间,包装员工应对这些区域每 2 小时巡回检查一次,具体要求:1、巡回检查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进行(路线见下图) 。2、巡回检查时间按生产岗位原始记录报表上的规定时间前 15 分至正点,不在此时间内检查,作为违反制度论处;如遇生产不正常,应增加巡回检查次数。3、检查内容:检查各储槽的压力、温度、液位,检查各泵出口的压力,听泵的运转声音,摸泵外壳的温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自己无法处理应立即报告部门经理。4、检查完以后,必须按生产岗位原始记录管理规定认真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