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油气处理站安全生产制第一章总则第 1 条 编制目的为明确安全生产要求,提高各级生产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培养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优良作风,实现生产装置安、稳、长、满、优运行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制度。第 2 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杏三油气处理站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人员。第二章管理职责第 3 条 管理组织机构组 长:站 长书 记副组长:生产副站长 安全副站长 生活副站长成 员:工艺技术员 设备技术员 仪表技术员电气技术员 安全技术员第 4 条 管理职责划分1、站队管理人员负责对站队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站队技术人员负责对业务范围
2、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助站队管理人员制定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方案、预案等,并组织岗位员工开展相关培训及实施工作。3、值班干部负责对值班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值班期间出现的紧急情况、异常情况进行协调处理。第三章 生产管理要求第 5 条 生产计划组织1、生产副站长每月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生产任务,组织编制站队月度生产计划,并分解到每个运行班组。2、工艺技术员将各项生产指标进行细化到每一天,并录入电子化报表系统生产运行综合数据表 ,组织岗位人员按计划进行装置运行调整工作。3、运行班长应认真分析、对比当班各项生产任务、技术指标的实际值与计划值的偏差,组织班组成员分析偏差原因
3、,并如实记录在值班记录表运行分析模块内。第 6 条 生产过程控制1、生产装置运行调整及开、停工操作,严格执行工艺卡 、 操作规程及上级部门生产指令。2、生产装置启、停车操作及关键设备启停操作、电气设备关键操作等,执行相关操作卡 、 作业票管理程序。3、站队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值班干部在巡回检查过程中,对生产运行情况、参数变化趋势、参数报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组织操作人员进行调整。4、除紧急情况外,岗位操作人员不得私自改变机组运行方式和参数控制范围。5、站长每周至少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召开一次生产运行分析会,研究装置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以及装置优化运行方案、节能降耗措施等。6、岗位员工劳动
4、纪律管理执行天然气分公司站库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7、装置运行涉及到的生产物料由主管专业负责质量验收、添加使用、消耗统计等工作,并负责建立健全相关操作规程。第四章安全管理要求第 7 条HSE 管理要求1、站队干部员工必须积极参加站队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活动,熟悉自己的权利、义务和分工、任务。2、站队干部员工必须熟练使用灭火器材,能够扑救初级火灾。3、站队消防设施、工具、灭火器由安全技术员负责定期检查。4、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在未发生火情的情况下,不准随意动用。5、岗位员工应熟练掌握护品护具的使用方法。6、在使用或交接班时发现安全护具丢失或损坏,应在记录本中认真记录并向站队安全副站长汇报。7、每周五
5、由安全副站长组织班组长及技术干部对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问题立即向上级汇报。8、各班组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站队反馈安全生产问题整改情况。对于安全隐患问题,由专业人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由安全技术员列入站队隐患台帐,并向上级部门申请协调解决。9、周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做为月度奖金考核的依据, 检查标准参照杏三站质量负责制 。10、装置检修期,相关负责人在施工前,必须对每项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风险告知。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 8 条 出勤情况考核(1)旷工半天扣除当月奖金的 25%,旷工一天扣当月奖金的 50%,旷工两天的取消当月奖金,旷工两天以上的按分公司有关规定处罚。(2)病事假需
6、提前请假(岗位人员需提前 24 小时请假,住院及特殊情况除外) ,事假一天以内(包括一天)由班长批准,并由班长告知副站长;事假一天以上由站长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3)站队安排替班情况下,八点班替班人员奖励 30 元,四点班替班人员奖励 40 元,零点班替班人员奖励 50 元。(4)白班人员点名时间(早上 8:30 分、下午 15:40 分) ,倒班人员交接班点名时间(八点班 7:40 分、四点班 15:30 分) 。点名时未到、交接班时未到(班车迟到等特殊情况除外)即算迟到,迟到者一次扣 1 分,早退者一次扣 1 分,迟到早退达 1 小时扣 2 分,迟到早退 2 小时扣 4 分,超过 3 小时按一天事假处理。迟到者需向领导报到消假,否则按事假处理,当月累计三次以上(包括三次)迟到、早退者追罚 5 分,屡教不改者试岗处理。(5)病假累计超过 7 天(含 7 天)取消当月奖金,事假累计超过 3天(含 3 天)取消当月奖金,每休一天病假扣 50 元,每休一天事假扣 50元。(6)严禁连班、私自串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告知班长,经生产副站长同意后方可执行,且串班间隔时间不小于 16 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