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奖惩管理制度l、 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并落实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对于违反制度、规程的科室或个人发现一次扣罚 50500 元,公开提出批评。2、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做好交接,对于迟到早退现象一次罚款 50 元,二次 100 元,依次类推。出现空岗现象一次 200 元,当班人员出现醉酒现象一次罚款 100 元。3、值班人员要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在值班记录上出现漏登漏记一次罚款50 元。4、保卫人员值班过程中要同时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维护与保养,确保完好无损,如出现人为造成的损坏,照价赔偿,并处罚款 100 元。5、消防水池水缸如出现严重缺水现象一次罚款 500 元。6、库房内商品堆放码垛违反规定高度距离,对管理员一次罚款 100 元,并立即重新调整间距高度,出现因受潮、鼠害等其它原因造成商品损坏,照价赔偿,并处罚款 100 元。7、 进入库区的人员不得将火种带入库区, 车辆进入库区一律配带防火帽,如有违反规定者,一次罚款 50 元,并处当班保卫人员 50 元罚款。8、对因违反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或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9、对在安全工作表现突出或对公司安全工作作为突出贡献的个人,公司年终给予相应奖励 100 元一 500 元,对安全先进科室奖励 3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