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申购制度1、爆炸物品的购销渠道,必须遵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2、批购爆炸物品时,必须根据实际用量和存量进行申购。3、对公安机关所审批的火工品申购表,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更不得涂改便以后备查。4、购买民爆器材时,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凭公安机关同意所批手续到县公安局开启运输证及购买证,经按时缴纳押运费后到物资公司开出库传票进行购买。5.每次购买爆破材料必须根据实际用量进行购买,不得随意或超库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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