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学品主要负责人岗位责任制一、 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指示和各项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负总的责任,鲁方宏是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直接领导安全部门.二、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管理经营同时,必须搞好安全管理工作,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工作例会,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并作出相应决策,组织实施.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充实安全技术人员,组织和领导有关部分建立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认真检查其贯彻落实情况.四、在审查生产经营计划时,审定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同时,做好组织和技术落实,保证经费来源和比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证所需经费开支,有计划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五、在实行各种经济承包责任制时,承包安全工作.抓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六、认真组织好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和各项专业检查,积极采取措施,整改检查出的隐患.七、对发生的事故,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公安监督管部门、公安部门报告,主持或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制定落实防范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实现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九、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十、主持领导本单位安全部门,并积极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