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机械管理办法1、现场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照工具使用说明书的有关标准,结合使用条件,制订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要做好绝缘防护。工具在发了或回收时,必须由保管人员进行日常检查。工具如有绝缘损坏、软电缆或软线护套破裂、保护接地或接零线脱落、插头插座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进行修理。在未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2、氧气瓶不得曝晒、倒置、平放使用,瓶口处禁止沾油。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 5 米,两瓶同焊炬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10 米。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3、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4、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的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5、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类手持式电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