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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机构改革期间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方案.docx

上传人:人民至上 文档编号:12679 上传时间:2021-04-02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8.5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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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应急管理部机构改革期间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方案 应急管理部机关各司局,中国地震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室, 消防局,武警森林指挥部,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各直属 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按照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档案工 作有关要求,为确保应急管理部机构改革期间档案工作有序开展,维 护档案实体及信息安全完整,经应急管理部领导同意,现将应急管 理部机构改革期间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各单位根据方案要求,确定档案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及成 员人选,于 2018 年 8 月 10 日前将

2、档案工作组报名表报档案馆(如人 员有变化,请及时报更改后名单)。 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室)、国家安 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于 2018 年 9 月 1 日前,将应急管理部组建 前形成的、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总局文书档案保 管期限表的通知(安监总厅20103 号)归档条件的文件材料收集 齐全,规范整理后清点移交档案馆,以确保后续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电话:64463392,64463390(带传真)。 附件:档案工作组报名表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18 年 7 月 23 日 应急管理部机构改革期间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方案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3、 按照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有关安排, 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 职责,原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原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 原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原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 灾害防治、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原 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原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国家 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等相关职 责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中国地震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由应急管理 部管理; 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由国家卫 生健康委员会管理。 为确保应急管理部机构改革期间档案工作有序开 展,经研究决定,特制定工作方案如

4、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为先与优化调整相结合, 将档案管理和处置工作纳入机构改 革工作的总体部署,统一规划、协同工作,确保机构改革相关各单位 档案的真实性、 完整性、 持续性, 为后续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涉及档案范围 机构改革期间档案工作涉及文书档案、专业档案、事故档案、科技档 案、 会计档案、 音像档案、 实物档案、 资料等各类档案的收集、 整理、 归档、保管、利用工作。 干部人事档案应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由人事部门负责做好相关管理与处置工作。 三、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 根据中共应急管理部党组会议纪要中关于机构改革工作的任务分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

5、ttps:/ 工,在部机构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综合组中下设档案工作组,统筹协 调档案管理相关工作。 档案工作组由办公厅负责人担任组长;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档案馆 (以下简称档案馆)、中国地震局办公室、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消 防局、武警森林指挥部、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部相关 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应急管理部机关各司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各 司室综合处处长、各直属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 由档案馆负责具体的档案处置工作。 四、档案处置方法 按照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通知中关于档案处置的相 关原则,应急管理部机构改革期间涉及的档案处置方法如下: (一)应急管理部自 201

6、8 年 3 月 22 日起新设档案全宗,形成的档案由 档案馆负责管理。 (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档案全宗由应急管理部接管。自 2018 年 3 月 22 日应急管理部成立之日起, 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档案全宗终止, 由档案馆实行封口管理,待达到规定年限后按要求移交中央档案馆。 (三)有关单位职责划入涉及的档案(包括: 原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 职责,原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原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原国土资源 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 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 原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 及原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 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在相关职责尚未调整到位之前形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成的档案由原责任部门负责管理; 相关职责调整到位之后形成的档案, 由档案馆承担档案的管理职能。 (四)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划出前形成的档 案,仍属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档案全宗,由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 健康司负责整理和清点,在编制移交目录后,移交至档案馆归档;划 出后形成的档案由国家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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