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考核制度1、定人定岗,未经允许动用他人设备的罚 100 元。2、带病设备严禁使用,一经发现罚责任人 20 元。3、做好设备的台帐工作,未做台帐,每项罚责任人 20 元。4、机动车辆无故长时间不熄火达 15 分钟罚 20 元.5、每周对机动车辆,搅拌台等设备的安全附件进行检查,并记录,否则每项罚责任人 20 元。6、无故不按规定车位停放车的罚责任人 20 元。7、车辆有漏撒材料的,应立即停车,罚责任人 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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