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风机检修、维护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风机设备运行、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检修项目的管理,保证检修质量,使检修项目不漏项、不缺项,落实风电厂设备责任制,结合风电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厂风机定检、消缺的管理。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第三条 安全生产部负责风电厂风机检修、维护的督查、督办。第四条 风电厂负责风机定期维护工作的协调、组织、管理。负责检修维护计划的安排、实施、监督。第五条 风电厂应做好每台风机检修维修后的维护检修记录,并存档,对检修计划完成情况、检修计划变更情况及变更原因,检修质量情况,检修的开、竣工日期以及检修管理经验及维护检修中发现的设备缺陷,故障隐患应详
2、细记录并上报安全生产部。第三章 引用标准风力发电场运行规程第四章 内容与要求第六条 风电厂必须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 切实贯彻“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方针。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使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第七条 风电厂应利用红外测温、振动检测等先进检测手段对设备状况进行诊断,准确掌握 应修的项目,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维护检修计划。执行维护检修计划时,不得随意更改或 取消,不得无故延期或漏检,切实做到按时实施。 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计划, 应提前报安全生产部批准。第八条 风电厂要做好以下检修管理的基础工作:(一)搞好技术资料的管理,应收集和整理好原始资料,建立技术资料档案库及设备台帐,
3、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职责。(二)加强对检修工具、机具、仪器的管理,正确使用,加强保养和定期检验,并根据 现场检修实际情况进行研制或改进。(三)搞好备品备件的管理工作。(四)建立和健全设备检修的费用管理制度。(五)严格执行各项技术监督制度。(六)严格执行故障诊断程序和缺陷登记及消缺制度。第九条 严格执行设备验收制度,加强质量监督管理。第十条 检修人员应熟悉系统和设备的构造、性能;熟悉设备的装配工艺、工序和质量标准; 熟悉安全施工规程;能看懂图纸并绘制简单零部件图。第十一条 维护检修时,宜避开大风天气,雷雨天气严禁检修风电机。第十二条 风电机组维护检修时,必须使风电机处于停机状态。第十三条 维护
4、检修中应使用生产厂家提供的或指定的配件及主要损耗材料,若使用代用品, 应有足够的依据或经生产厂家许可。部件更换的周期,参照生产厂家规定的时间执行?第十四条 遵守有关规定制度,爱护设备及维护检修机具。第十五条 每次检修维修后应做好每台风电机的维护检修记录,并存档,对维护检修中发现 的设备缺陷,故障隐患应详细记录并上报安全生产部。第十六条 风电厂根据本制度的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本厂具体情况,可制定适合本厂的实施细则或做出补充规定(制度) ,如检修质量标准、工艺方法、验收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备品备件管理办法等。第十七条 定期维修周期和项目(一)机组检修的周期:检修周期分为半年、一年。(二)机组检修
5、项目1.经常性维护,包括检查、清理、调整、注油及临时故障的排除。2.定期维护,根据风机生产厂家要求进行,可参见附录所列的项目,应逐项进 行,对所完成的维修项目应记入维修记录中,并整理存档,长期保存。此类维护必须进行较 全面(对已掌握规律的老机组可以有重点地进行)的检查、清扫、试验、测量、检验、注油润滑和修理,清除设备和系统的缺陷,更换已到期的、需定期更换的部件?3.特殊维护指技术复杂、工作量大、工期长、耗用器材多、费用高或系统设备 结构有重大改变等的检修,此类检修由风电厂根据具体情况,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处理。第十八条 维护检修计划和备品备件(一)维护检修计划1.年度维护检修计划每年编制
6、一次。应提前做好特殊材料、大宗材料、加工周期长的备品配件的订货以及内外生产、技术合作等准备工作。2.年度维护检修计划编制依据和内容:(1)输、变电设备维护检修计划根据相关设备检修周期制定。(2)风机维护检修计划根据附录中所列内容或参照厂家提供的年度检修项目进行。(3)年度维护检修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工程名称、检修主要项目、特殊维护项目和列入计划的原因、主要技术措施、检修进度计划、工时和费用等。第十九条 维护检修材料和备品备件1.年度维护检修计划中特殊维护检修项目所需的大宗材料、 特殊材料、机电产品和备品备件,由风电厂编制计划,公司统一组织供应。2.为保证检修任务的顺利完成,计划中提出的特殊维护项目经批准并确定技术方案后,应及早联系备品备件和特殊材料的订货以及内外技术合作攻关等?3.风电厂应有专人负责备品备件的管理。4.定期维护的检修项目应制定材料消耗及储备定额,以便检查考核。第二十条 外委检修的设备的检修计划编制由委托外部检修单位负责检修的工程,公司应向检修单位提交书面检修项目、质量要求、工期、费用指标等,受委托检修单位应按要求编制检修计划。第五章 维护检修和验收第二十一条 定期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