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对各部门、各类管理人员至每个职工所规定的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制度。公司根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不同职责范围,制订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已成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使责任的落实,做到时时处处的安全生产工作都切实有人负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1、本办法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2、本办法使用于各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3、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4、各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6、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公司每季、工程项目每月、班组每周进行。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7、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90 分以上为称职;80-89 分为基本称职;79 分以下为不称职)对于部门考核,部门内每次考核全部人员称职、该部门为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 30%的人基本称职、70%的人称职,则该部门为基本称职;部门考核有 50%的人不称职,该部门为不称职。每次考核均应该填写考核统计表。